公告日期:2020-08-05
创金合信国证 A 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国证 A 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25 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国证 A
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
次募集期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
利息)人民币 11,881,532.97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7)第 108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1,883,173.75 份,其中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640.78 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国证
A 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指定媒介
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创金合信国证 A 股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 2020 年 7 月 2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
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7 月 2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
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国证 A 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创金合信国证 A
股指数;基金代码:005414)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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