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7 09:06:42 股吧网页版
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

重 要 提 示

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49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4年 9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年 6月 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1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1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1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28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4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4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4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49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55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5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1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74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0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1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91

第一部分 绪言

《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