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四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关于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四次开放期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鑫盛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4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1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1月22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鑫盛定开债A 汇添富鑫盛定开债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5410 005411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 是 是
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二十四个开放期。本
基金将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
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
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4年12月2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
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至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
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
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
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
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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