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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04
更正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淳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鹏扬淳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托管协议》”),现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更正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中的“一、基金的历史沿革”更正为:
2022 年 8 月 3 日,鹏扬淳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扬淳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本基金投资范围等,并基于上述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需求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正文页眉处删除“(草案)”字样,删除正文后签署页。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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