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安弘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
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安弘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兴业安弘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兴业安弘 3 个月定开债
券发起式,基金代码:005388)本次开放期原定为 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决定
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决定将 2023 年 5 月 11 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
次开放期最后一日,调整后本基金本期开放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
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他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具体
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兴业安弘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以及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61 或 021-22211885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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