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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4 10:10:27 股吧网页版
《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4

  

《兴业安弘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续。 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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