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6 月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鼎瑞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3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
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
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17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56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82,123,332.5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4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
除息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日:2019 年 6 月 26 日;
2) 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6 月 28 日起可查询;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9 年 6 月 26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
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被冻结的基金
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资方
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
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
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
认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
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
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
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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