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鼎瑞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00537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6月14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6月14日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一个开放期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2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
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3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6月
14日起(含该日)至2018年6月22日(含该日)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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