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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0 07:19:2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0


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鼎瑞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3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和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1 月 10 日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 1.0185

值(单位: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 36,996,779.41

配利润(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7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1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1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1)红利再投资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份额将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11 月 27 日起可查询、赎回;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再投资基金份额,
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 入的基金份
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
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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