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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8 07:30:1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8


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鼎瑞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3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和《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1.0247

净值(单位: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配利润 (单位: 49,276,345.35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3 年 9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9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1)红利再投资日:2023 年 9 月 21 日;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份额将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直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9 月 25 日起可查询;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23 年 9 月 2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再投资基金
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
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
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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