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01 07:12:14 股吧网页版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1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
基金简称 中融聚商定期开放债券券
基金主代码 00536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8日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6月26日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9年度的第二次分红红
截止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16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1,291,329.58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55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7月2日日
除息日 2019年7月2日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7月3日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9年7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9年7月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9年7月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7月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或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