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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7 07:21:13 股吧网页版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中融聚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6 月 17 日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聚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聚商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6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融聚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聚商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转换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 赎回和转换申请。
2021 年 6 月 21 日为本基金的第十二个开放期起始日期。
2.2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中融聚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中融聚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 原则上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 中融聚商 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
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共 10 个工作日。
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及转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及转换情况调
整本次开放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开放期
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
换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 开放
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
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
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
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率
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每笔申购费用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4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
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
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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