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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9 07:34:36 股吧网页版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9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6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表

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计票日为 2020 年 9 月 7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

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2303053.7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2745741.23 份的 96.53%;

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刊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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