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7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浙商全景消费混合
基金主代码0053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
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1月29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1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8年1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8年1月2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8年1月29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1.50%
100万≤M<300万1.00%
300万≤M<500万0.80%
M≥500万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
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Y)费率
T<7日1.50%
7日≤T<30日0.75%
30日≤T<1年0.50%
1年≤T<2年0.25%
T≥2年0
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
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
少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赎
回费用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1个月等于
30日,1年指365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2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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