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2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2 月 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3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A 景顺长城泰恒回报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25 0053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 1 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
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
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 A 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1%
100 万≤M<200 万 0.08%
200 万≤M<500 万 0.04%
M≥500 万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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