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1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1 日证监许
可[2017]1965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21年12月1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3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5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6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1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9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10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104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0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6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0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14
附件一 基金合同摘要......115
附件二 托管协议摘要......135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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