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2
关于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旗下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C 类 (基金代码:A 类 005315/C 类 005316)(以下简称 “本基
金” ),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起,增加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交易系统
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
申购费), 如有认购记录的, 则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不受 10 万元限制;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投资者在交通银行所有渠道办理本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站 客服热线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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