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7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0 年 03 月 27 日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9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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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03月23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鑫
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
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17: 00 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财
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19
年1月2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根据决议内容,财通资管鑫
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1月3日起变更注册为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自该日起,修订后的《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转
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财通资管鸿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具体可
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
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报告中,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至
2019年01月02日止,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3
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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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9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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