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08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8月22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鑫 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 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财 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 年1月2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根据决议内容,财通资管鑫 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1月3日起变更注册为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自该日起,修订后的《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转 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财通资管鸿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具体可 查阅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