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4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7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4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24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基金管理人运用流动性管理工具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4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4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其余所载内容更新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基金的存续......2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4
八、基金的投资......36
九、基金的业绩......47
十、基金的财产......5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53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5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4
十七、侧袋机制......71
十七、风险揭示......7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1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3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1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4
二十四、备查文件......115
一、绪言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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