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登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11、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2、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T 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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