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9
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
告
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1、重要提示
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277 号文核准,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
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国开泰富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根据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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