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15 07:05:57 股吧网页版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5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次
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52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通昊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

注:1、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由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
变更注册而来。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次开放期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止,下一个封闭期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 日止。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 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直……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