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8
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0 年 12 月 9 日
报告送出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
一、 重要提示
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9 号)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成立并正式
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四、基金的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自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红利低波指数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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