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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4 07:09:21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融丰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2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发起式、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6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6月17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
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
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11日,经前期运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17日起(含该日)至2024年6月18日(含该
日)期间的工作日,接受本基金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9月
18日,为本基金的第二十四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届时将
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
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
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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