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31
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将基金收益更大的让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过慎重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调低银华稳健增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1.00%调低至 0.60%。相关费率调整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
生效。2019 年 11 月 1 日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按照 2019 年 10 月 31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二、对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 1 点的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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