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
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金信”)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8年8月17日起新增委托凤凰金信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凤凰金信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凤凰金信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8)。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陈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二、通过凤凰金信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凤凰金信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凤凰金信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凤凰金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
(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凤凰金信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凤凰金信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凤凰金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8年8月17日开通上述基金与已在凤凰金信开通代销和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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