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7
关于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
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应当在上述终止情形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代码:A 类份额代码:005256 C 类份额代码:0052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1 月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
一的,则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根据本基金合
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
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
截至本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19 年7 月26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
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应终止本基金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19 年7 月27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
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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