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0
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 9 月22日证监许
可【2017】1734 号文准予注册,并经 2019 年 9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19】1817 号
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1、样本空间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三年。
(3)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30位。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300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资产配置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目 录
一、 前言...... 4
二、 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5
九、基金的投资...... 57
十、基金的业绩...... 71
十一、基金的财产...... 7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7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7
十七、风险揭示...... 94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0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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