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1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4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 2017年 7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1 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基金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资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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