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红塔红土盛通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自2024年2月6日起生效,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2月7日。
本基金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
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4月2日刊登了《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
期。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4月2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
产共计人民币1,152,356.91元,该剩余财产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
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具体分配得到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
准。上述资金于2024年4月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
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
666-91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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