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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30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http://www.
htamc.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3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红塔红
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
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
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1日17:00 止(以本基金
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1栋2301
收件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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