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5月11日在 《证券日报》
及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发布了《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17:00止(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质方式表决的,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或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时间为准)。
鉴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较多且分散,为给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充足时间行使权利,同时也尽可能提高开会效率、维护基金平稳运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投票表决截止时间,但最多延迟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召集人决定延迟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将提前另行公告,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相关公告和最终投票表决截止时间。
(三)会议计票日:2024年6月21日
(四)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点:
收件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5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5座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范思岚
联系电话:95573、(0351)95573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2、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
3、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短信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4、录音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录音电话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提交按本公告规定的录音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15:00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受托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获取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
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