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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8 07:04:12 股吧网页版
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3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4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8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1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7
九、基金收益分配......33
十、基金信息披露......34
十一、基金费用......36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8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9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40
十五、禁止行为......43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5
十七、违约责任......47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9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50
二十、其他事项......51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52

鉴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西证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8】315 号

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字[2014]319 号文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287 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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