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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27 09:10:06 股吧网页版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7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6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29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 FOF。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 通过各销售机构
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
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
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
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
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
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
站上的《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1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 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 对于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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