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4
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29 号文注册。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为投资者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造较高投资收益为目标,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相对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更新,相关信
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有
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0
九、基金的投资......51
十、基金的业绩......64
十一、基金的财产 ......6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5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7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十七、风险揭示......8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9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2
二十四、备查文件 ......123
一、绪言
《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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