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刊
登的《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5213,C 类基金
份额代码:005214)原定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含)期间进
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并对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开放期延长至 2019 年 10月 16 日(含当日)。现将本基金开放期内业务办理情况提示如下:
一、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
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含当日)。本
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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