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和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发布了《汇安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17:00 止
(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 会议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送地点:
收件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3602 室
邮编:200080
联系电话:021-80219027
传真:021-8021904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即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汇
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ianfund.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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