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8
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7年8
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70号) 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概要和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融
资业务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
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收益/风险品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 潜
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
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在特殊市场条件下, 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 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 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 无
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
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2 号)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更新“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中本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
理的相关内容。
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2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