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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04 10:17:51 股吧网页版
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4

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康安悦纯债3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00517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5月8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5月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8年5月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8年5月8日

 2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及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第二个封闭期为自2018年2月

8日起至满3个月的最后一日,即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

 自第二个封闭期结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本基金第二次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共计5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满3个月的最后一日,第三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每个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金额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M<100万0.30%

100万≤M<500万0.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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