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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16:04:04 股吧网页版
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2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安悦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

重要提示

1、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月25日证监许可[2017]158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

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5、本基金将自2017年10月3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台公开发售,并

于当日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者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相关销售机构咨询,或拨打本公司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8、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II

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 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

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收益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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