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富国景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景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景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517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景利纯债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景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12月1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2月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本基金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入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本基金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
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
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除股东以外的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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