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8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 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1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注:1、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七个开放期为 2019 年 11 月 20 日(含该日)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含该日)。在开放期
内,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 2019 年 12 月 4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八个封闭期。在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不存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七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为 2019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期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自 2019 年 12 月 4 日本基金进入第八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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