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9
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0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515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1 月 06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7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6,471,342.1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 3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09 日
除息日 -(场内) 2023 年 11 月 09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 2023 年 11 月 9 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并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jzcgl.com 或拨打客服热线 4001-166-866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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