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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09:50:53 股吧网页版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2月21日起在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开通旗下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投业务,开通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A类)、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B类)的转换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如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进行基金定投、转换业务操作,具体业务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具体公告。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二、基金转换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业务规则
  1、自本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新增开通上述基金与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4、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本公司后续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及补充。
  (二)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三)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
  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的收取以转出、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费率与最低认购费率的差额。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基金合同要求比例扣除归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后,基金转换费用的其余费用作为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相关基金的赎回费及申购费的费率请详阅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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