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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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改兴银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兴银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告暂不募集本基金。
二、基金合同修改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修改后,
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不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
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
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
网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兴银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修改前后对照表》,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
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
2、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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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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