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1
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51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2,456,936.6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
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同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投资
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的资
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
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况下将
保持各类资产配置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