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0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513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沪深 300 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沪深 300 指数 A 长信沪深 300 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137 007448
截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6503 1.6305
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分配 元) 40,324,237.07 182,267,703.62
基准
日的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相关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 -
指标 (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2.806 2.772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根据《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临时公告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
有人。
本次分红将以 2021 年 12 月 22 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
的份额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关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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