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2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1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量化稳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注:1)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
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赎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赎回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
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
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 年 0.50%
N≥1 年 0.00%
注:上述赎回费率中,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1 年按 365 日计算。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