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1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 《 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注: 1)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 00)之前,其
基金份额申购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
其基金份额申购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
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2、投资人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
3.2 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200 万 1.20%
2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